各系部:
学院第四批教学督导的两学年工作任期已圆满结束,现根据《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员工作条例》(院字〔2014〕127号)要求,请系部从本部门在职或退休教师中推荐新一批教学督导。相关要求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
(二)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
(三)熟悉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具备先进的职业教育教学理念。
(四)具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教学效果好,教学研究能力强,在学校有较高的威信。
(五)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院发展,作风正派,工作认真,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深入实际,联系群众。
(六)身体健康,年龄在65周岁以内。
二、推荐人数
每个系部推荐符合条件的教师5-8名,填写《拟推荐教学督导统计表》,于8月31日前发送质管处机电邮箱。
三、审核与聘任
质管处将于开学第一周将教学督导推荐名单提交学院审核,并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报院长批准后进行正式聘任。
附件:拟推荐教学督导统计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