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近日,发展规划与教学质量管理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由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自然科学基金共同制定印发的《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科协发组字〔2015〕98号)文件精神。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带头遵守论文发表的“五不准”,即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坚决抵制“第三方”学术不端行为,做好宣传和教育引导,落实“五不准”的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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