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处室:
根据《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于本周组织教学督查组开展期中教学督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小组
根据督查单位数成立12个督查小组,组长由各督查组人员名单的第一人担任。(详见附件1)
根据督查内容设立1个总督查小组,负责对各小组各方面检查工作的监督。
二、督查时间
12月3-9日
三、督查内容
1、结合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按各教学单位教师数20%的比例对教师的教学资料、教学进度与作业等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三新”教师的教学开展情况。
2、抽查实践教学开展情况。重点抽查教学日志和实训报告批阅情况,实训内容与实践教学课程标准的符合程度。
3、抽查相关教学单位组织教师及学生座谈会开展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需安排专人按照通知相关要求做好督查准备,确保督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各督查组组长负责做好督查对接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各项督查任务。
(三)督查人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各教学单位提供的教学信息逐人逐项开展督查,确保各类督查数据信息完整、准确。(详见附件2)
(四)督查结束后,请组长对被督查教学单位的线上教学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小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同时将督查小结与检查表的电子稿于12月9日前发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邮箱(zgc@ahcme.edu.cn)。
附件:
1、督查工作安排表
2、期中教学检查表(1-3)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