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质量管理处工作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领导和指导下全面负责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建立健全三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网络。
3、组织实施各类听课及教师教学情况的检查工作。
4、负责日常教学巡查和教学档案规范性及存档情况的检查工作。
5、定期召开各类座谈会,开展相关质量调研工作。
6、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专、兼职队伍建设,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的学习、研讨,及时通报校内外教学质量管理方面的最新信息,不断提升质量意识。
7、负责起草教学质量管理方面的框架性文件。
8、组织宣传贯彻有关教学质量的标准、文件和规定。
9、受理教师对教学管理方面的申诉。
10、及时反馈各类质量监控信息,落实整改情况,定期出好“教学质量简报”。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08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