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现将安徽省教育厅印发的《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皖教高[2016] 11号)转发给你们,请组织部门教职工认真学习。学院将于近期组织相关部门研讨并制定我院的具体实施方案。
特此通知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16年12月7日
上一条: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启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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